查看原文
其他

王西外东浦区块旧城(村)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定了!

黄岩发布 2021-07-19

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(国务院令590号)、《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(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第14号公告)等规定,为实施王西外东浦区块旧城(村)改建项目,需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,现将征收范围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征收范围

东至嘉木路,南至东浦路,西至永宁江,北至王西一期安置房(详见下图)。


二、征收部门
台州市黄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三、征收实施单位

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


四、不予补偿行为
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,违反规定实施的,不予补偿。
1.新建、扩建、改建房屋及附属物;
2.改变房屋用途;
3.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;
4.房屋的析产分户;
5.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,但因婚姻、出生、回国、军人退出现役、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、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除外;
6.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。

请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支持王西外东浦区块旧城(村)改建项目,大力配合征收实施单位的工作。

特此公告

 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

2020年03月23日



  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    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